触网低龄化,超半数儿童5岁接触网络,对此,你怎么看_(触网人员是什么意思)

来源:【华声在线】

韩欣

近些年来,作为网生代的未成年人网络上娱乐、社交、学习、消费。一些网络社交产品也有更多未成年用户,QQ、微信、豆瓣、玩吧、知乎等熟人社交或半熟人社交、游戏社交、知识社交类产品,都深得未成年人的喜爱。(5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当今社会,网络已经深刻影响和改变人们的思维和行动方式,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们越来越依赖网络应用和智能设备。在网络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原住民”,对互联网技术的使用已成为其成长、生活的无形背景,渗透到未成年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从实践来看,社交平台作为未成年生活的新场景和学习运用的工具,除体制机制外,仍要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主体地位,进一步阻断青少年越轨行为的滋生与蔓延。

“全民上网”已成为当今社会的显著标签,网络运用呈现丰富多元化趋势,在数字化成为未成年生存常态的背景下,家庭、学校、社会还需充当引路人、把关人、责任人,加强引导从源头查漏补缺,加强媒介素养教育,扣好未成年触网的第一粒纽扣。对于家长来说,良好的家庭氛围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根本保证,除了保持良好的沟通之外,采用“一刀切”的保护主义措施有待商榷,违背未成年人对事物好奇的心理,缺乏科学逻辑,不现实、不严谨,甚至可以说是不理智的。

对于未成年来说,社交平台等网络媒介仍然是一把“双刃剑”,在方便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同时,也将未成年人置于遭受犯罪侵害的风险之中。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中提出:“儿童的天真无邪、可塑性和好奇心逐渐退化,然后扭曲成为伪成人的劣等面目。”尽管不少平台基于算法推荐上线了“未成年模式”,但不法分子手段多样,利用社交平台实施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犯罪、实施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施网络欺凌犯罪、实施拐卖儿童犯罪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此,完善未成年人网络社交保护的法律规范体系,明确利用社交平台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平台责任及其承担方式,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规则,引导网络社交行业规范化发展是火烧眉毛的大事。

其实,互联网发展至今,用网已如同穿衣吃饭一般顺其自然。笔者认为,未成年触网的基础依然是普及网络素养,目前看来与现实需要还有一定差距。这某种程度上源于未成年人理解和运用网络的“知识沟”的不断加深。诚然,现实与网络无法分割,2019年10月1日,我国首部《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已正式实施,但是对于未成年人上网保护,仅有法律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国家政策、教育体系、互联网企业自律等多方面的配合,建设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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